关于构筑服务蹬转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视注打算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度税务局、处所税务局,新疆出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构筑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构筑工程总承包单元为房屋构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元自行采购全数或部门钢材、混凝土、砌体资料、预造构件的,合用简易计税步骤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领域,依照《构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尺度》(GB50300-2013)附录B《构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领域执行。
二、《交易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执行法子》(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批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使命产生功夫为收到预收款确当天”。
三、纳税人提供构筑服务获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获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依照本条第三款划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依照现行划定应在构筑服务产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构筑服务产生地预缴增值税。依照现行划定无需在构筑服务产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地点地预缴增值税。
合用通常计税步骤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合用简易计税步骤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四、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让渡、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出产者用于农业出产,免征增值税。
五、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发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现实持有单据期间获得的利钱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推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钱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单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钱收入持续免征增值税。
六、本通知除第五条表,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交易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执行法子》(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七条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交易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划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二十三)项第4点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