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合资人暂行法子》的通知
财会〔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丽江市财政委员会:
为做好《管帐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治理法子》(财政部令第89号)的贯彻执行,不休引发管帐服务市场活力,推动管帐师事务所规范可持续发展,我部造订了《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合资人暂行法子》,现予印发,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合资人暂行法子
财 政 部
2018年2月6日
附件:
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
事务所合资人暂行法子
第一条 为规范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合资人的治理,凭据《管帐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治理法子》(财政部令第89号),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不切合《管帐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治理法子》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划定的前提,但拥有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税务师、中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切合下列前提的,能够担任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的合资人(以下简称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
。ㄒ唬┰诠苷适κ挛袼ㄖ肮ぷ;
。ǘ)未受过刑事处罚;
。ㄈ┏晌献嗜饲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ㄋ模┗竦蒙鲜鲋耙底矢窈笞罱叫5年从事与该资格有关的工作;
。ㄎ澹┰诰衬谟胁槐渥∷,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陆续居留已满5年。
第三条 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在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合资人总数中的比例,以及在合资人治理委员会总人数中的比例不得超过20%。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所持有的合资财富份额不得超过管帐师事务所合资财富的20%,且任一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所持有的合资财富份额均不得位居合资人合资财富份额前5位。
第四条 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能够担任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推广内部特定治理职责或者从事征询业务的合资人,但不得担任管帐师事务所首席合资人、执行合资事务的合资人和分所掌管人,不得以任何大局对该管帐师事务所执行节造。
第五条 有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合资人的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向地点地省级财政部门申请执业许可时,除了提交《管帐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治理法子》划定的资料表,还该当提交与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有关的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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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有效身份证明;
。ㄈ┯泄刂耙底矢裰な楦从〖;
。ㄋ模┣泻媳痉ㄗ拥诙条第二项划定前提的书面承诺函;
。ㄎ澹┯墒〖缎幸敌峄蛘咧鞴懿棵懦鼍叩那泻媳痉ㄗ拥诙条第三项和第四项划定前提的证明,造价工程师陆续5年从事与该资格有关工作的证明由该工作经历地点单元出具,资产评估师前3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需提供证明,由省级财政部门自行检验;
。┙1年的社保缴费纪录,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是境表人员或移居境表人员的,还该当提交切合本法子第二条第五项前提的住所有效证明和居留功夫有效证明及承诺函。
第六条 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新增或调换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的,该当依照《管帐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治理法子》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划定向地点地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对于新增长的合资人,还该当提交本法子第五条划定的资料。
第七条 有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合资人的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依照《管帐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治理法子》向省级财政部门进行年度报备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划迁徙登记时,还该当报送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情况表。
第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发现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的其他专业资格合资人不切合本法子划定的,该当依照《管帐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治理法子》第五十九条划定处置。
第九条 同时持有中国注册管帐师执业资格和其他专业资格,但以其他专业资格身份成为特殊通常合资管帐师事务所合资人的,合用本法子。
第十条 本法子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